喪禮須知:辦理死亡證及火化預約流程
在親友離世後短時間內處理身後事可能會讓人感到手忙腳亂。
如果您不熟悉相關流程,以下是詳細的指引,幫助您更有條理地完成各項手續。
一.領取臨時死亡證明
自然死亡
定義:離世者在醫院留醫超過24小時且死因明確,屬於自然死亡。
由主診醫生根據情況簽發以下文件(通常需時3個工作天):
- 《死因醫學證明書》(表格18):又稱「醫生紙」。
- 臨時死亡證:用於認領遺體。
- 《火葬醫學證明書》(表格2):又稱「火葬紙」,僅在申請火葬時由醫生簽發。
非自然死亡
定義:如離世者在入院未滿24小時、死因不明(如手術中死亡、嬰兒夭折)或意外死亡,則為非自然死亡。
流程如下:
- 相關人員(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)需向死因裁判官報告,並進行檢驗或調查。
- 如需驗屍,法醫會進行解剖以確定死因。
- 調查完成後(需時約1-6個月),裁判官會發出正式通知,親屬可辦理死亡登記。
- 辦理地點:金鐘生死登記總處或其他死亡登記處。
二.辦理正式死亡證
完成上述手續後,需辦理正式死亡證以安排火葬或土葬。
辦理地點
- 生死登記總處: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。
- 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。
- 入境事務處及衞生署聯合辦事處。
特別情況:如因宗教需求需緊急埋葬,可至警局申請《搬移及埋葬屍體許可證》,完成後再至入境事務處辦理正式死亡登記。
所需文件
- 離世者身份證明文件(如身份證或護照)。
-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。
- 《死因醫學證明書》(醫生紙)。
- 《火葬醫學證明書》(火葬紙,若申請火葬)。
費用
- 辦理死亡登記:免費。
- 額外副本(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):每份港幣140元。
- 查冊費用:特定查冊港幣140元,一般查冊港幣680元。
三.預約火化
完成死亡證辦理後,可安排火葬。一般流程分為自行預約或由思源服務代辦。
自行預約火葬
- 填妥「申請安排私人火葬」表格([FEHB 135])。
- 準備文件:
- 《死亡登記證明書》正本。
- 《火葬許可證》。
- 申請人及離世者身份證明文件副本。
- 前往聯合辦事處的食環署櫃台預約火化時段,或使用網上系統預約。
- 支付火葬費用。
由持牌殮葬商代辦
- 持牌殮葬商需填寫表格並蓋章,負責提交相關文件及安排火化。
- 確保喪禮及火化時間安排妥當,火化時段通常於申請日起計15天內進行。
注意事項
- 火葬日期需與喪禮安排在同一天。
- 建議由思源服務協助處理,以免手續錯漏。
四.乘車指引
- 前往生死登記總處:搭乘地鐵至灣仔站,步行至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;
- 或到深水埗地鐵站,步行到長沙灣政府合署一樓